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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消防曝光11月份严重火灾危险单位
发布时间:2024.01.04 来源: 新闻中心

  为增强社会单位及大众火灾防备认识,消除火灾危险,全力保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安稳,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面安排而且展开常态化火灾危险媒体会集曝光举动期望可以经过会集发布和曝光,催促危险单位加速整改进展,及早完结危险整改作业现将严重火灾危险单位发布如下:

  1、单位:惠民县地壹牛火锅店(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孙武大街办事处东关转盘东30米路北)

  存在危险:该火锅店安全出口数量缺乏,未设置排烟设备,分散走道的顶棚选用未刷防火涂料的木质物装饰,装饰用到的资料焚烧功能小于A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则。依据《严重火灾危险断定办法》(GB 35181-2017)第5.3.3.a条,该单位存在人员密布场所第7.3.3、7.3.8、7.5条共3条,归纳断定为严重火灾危险。

  2、单位:无棣县尚足足疗摄生馆(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海丰大街荷花湾商业街6号102室)

  存在危险:无棣县尚足足疗摄生馆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体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依据《严重火灾危险断定办法》(GB35181-2017)第6.6条之规则,满意5.2.2中契合第6章恣意一条直接断定要素的,直接断定为严重火灾危险。

  3、单位:博兴县立刻健身沙龙(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汾王村皇冠路与澳博路穿插口北300米路东)

  存在危险:未按国家工程建造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则设置火灾自动报警体系,不契合《建筑防火通用标准》(GB55037-2022)第8.3.2.9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依据《严重火灾危险断定办法》(GB35181-2017)5.2.2及6.6条之规则,直接断定为严重火灾危险。

  4、单位:王秀娟制衣厂(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黛溪大街办事处黛溪一路与黄山三路穿插路口往北400米路西三义村沿街房)

  存在危险:1.车间内未设置分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2.厂区未设置消防水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3.车间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体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4.厂区内未设置室外给水体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5.车间内南侧安全出口封堵、北侧安全出口处杂物堆积阻塞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则;6.车间内出产工段与制品寄存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则。依据《严重火灾危险断定办法》(GB35181-2017)5.3.3、7.2.3、7.3.3、7.3.6、7.4.1、7.4.2、7.4.3条之规则,归纳断定为严重火灾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