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广东省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公布将火警划分为五个等级
发布时间:2024.04.06 来源: 新闻中心

  南都讯 记者马辉 5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记者获悉,《广东省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性对火警进行分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分别用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代表其危险程度。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预案》编制目的是有效应对全省各类火灾事故,建立完整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除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以外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森林火灾事故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案》规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政府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类型场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单位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活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5大类组成。

  在灭火救援指挥方面,当重特大火灾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根据省消防救援总队意见和火灾扑救需要,成立省灭火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省灭火救援指挥部下设灭火指挥、综合协调、社会面控制、医疗救护、新闻应急、事后处置和技术专家等工作组,结合实际需要开展灭火救援、起火原因调查等各项工作。其中,灭火指挥组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负责制定灭火救援方案,组织指挥火灾扑救,营救被困人员,记录作战过程,报送救援信息;了解掌握火灾发展的新趋势,调集增援力量;负责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之间的通信组网,确保救援现场通信畅通。

  在应急响应方面,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性对火警进行分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分别用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代表其危险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最高,Ⅳ级最低,应急响应通常由低级别向高级别逐级启动,也可视情越级启动,必要时可直接启动高级别响应。

  各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根据火灾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接报四级以上火警时,应成立省灭火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热情参加灭火救援行动。当火灾事故难以控制、蔓延扩大或发生较严重的次生灾害,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省灭火救援指挥部应提请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