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首要介绍修建装饰用到的资料的分类和焚烧功用分级。修建装饰用到的资料可按实践运用、运用部位及其功用分类和不同的焚烧功用进行分级。
(1) 饰面资料。饰面资料包含墙面、柱面的贴面资料, 吊顶资料,地面上、楼梯上的饰面资料以及作为绝缘物的 饰面资料。
(2) 装饰件。装饰件包含固定或悬挂在墙上、顶棚等处 的装饰物,如画、手工艺品等。
(4) 大型家具。它首要是指固定的或容易不再搬动的家 具,如酒吧台、货架、展台、兼有空间分隔功用的到顶柜橱等。
(5) 装饰织物。装饰织物包含窗布、家具包布、挂毯、 床上用品等纺织物等。
(5)固定家具。与修建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动方位的家具。如修建内部的壁橱、壁柜、陈设台、大型货架等。
(7) 其他装饰装饰资料。首要是指楼梯扶手、挂镜线、 踢脚板、窗布盒(架)、暖气罩等。
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焚烧功用到达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饰用到的资料运用。
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饰用到的资料运用。
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作为A级装饰用到的资料运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且涂层干膜厚度不大于1.0mm的有机装饰涂料,可作为B1级装饰用到的资料运用。